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2016年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滁人社发[2016]115号) 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面试工作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面试工作在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滁州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机关负责指导和监督。
三、面试工作程序和内容
1、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6月25日14:00开始。参加面试考生须于6月24日(上午9:00-11:30和下午3:00-5:30)到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综合大楼911室领取面试通知书,考生凭面试通知书于面试当天13:00到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3号教学楼(艺馨楼)2楼3201教室报到,不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地点: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3号教学楼(艺馨楼)
咨询电话:0550-3854629 联系人:谢老师、甄老师
2、考官构成。设立各报考专业岗位面试考官组,各考官组由7人组成,设主考官1名,考官6名。面试考官于面试前从考官库中随机抽签产生。同时,面试组设计分员1名、计时员1名、监督员1名。
3、面试内容、形式及时间
面试形式为试讲(包括说课和讲课),面试分值为100分。其中说课占40分,讲课占60分。
具体面试内容、形式及时间要求见附件2。
4、面试操作程序
(1)报到和抽签排序。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面试通知书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接受学院统一的封闭管理,并采取抽签的办法确定考生面试出场顺序。
(2)面试实施方式。面试由主考官主持。各考官根据考生说课、讲课情况,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分。考官评分须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3)面试成绩公布。根据考官评分,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考生的实际面试成绩。工作人员计算出考生面试成绩,经现场监督员签字确认,并经主考官审核签字,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聘用。
四、有关事宜
1、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2、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到岗,统一接受封闭管理,认真履行各自职责。
3、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应实行回避。
4、对违反面试纪律的考生,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5、对违反操作规定、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面试考官、工作人员、监督人员等,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方案由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考生面试须知.doc
2、面试内容、形式及时间要求.doc
3、面试课题汇总.rar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