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远帆同志试用期转正考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试用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组人函字〔2024〕22号)文件精神,食品与环境工程学院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对2022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刘远帆同志进行试用期考核。
经过对其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学习实践能力、教学能力进行考察与民主评议,刘远帆同志符合转正要求,同意其转正申请,如有异议请反馈至05503854648、3854712。
公示期:2024年4月22日-4月26日。
食品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