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与环境工程学院
关于对王永怡同学未按期入学且未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的公示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第十条和《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职学发〔2017〕27号)第三条和第五条的相关规定,食品与环境工程学院对本院入学来未按期入学且未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同学进行了整理。王永怡同学因未按期入学且未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经多途径联系,仍无法联系王永怡同学及其家长,现拟对其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并进行公示,具体信息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12日—2024年10月22日;
公告期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程老师 电话:0550-3854718。
若公示期满王永怡同学仍未主动回校办理放弃入学资格手续,食品与环境工程学院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学历管理办法》(职学发〔2017〕27号)第三条和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对其作放弃入学资格处理,并报送教务处。
特此公示。
食品与环境工程学院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