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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召开章程制定工作动员会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14 阅读次数: 【关闭】

 

 

  11月14日上午,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制动工作动员会在综合楼11楼会议室召开。院领导李柱梁、牛春雨、江洁、汪上、刘宏、穆松出席会议。学院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章程起草小组全体成员、各有关部门工作同志参加会议。会议由党政办公室主任余君琳主持。

  院长李柱梁出席会议并讲话。李柱梁指出,大学章程在学院办学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学院的宪法和最高组织法,对于学院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推动依法治校,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李柱梁就如何做好学院章程建设工作提出三点意见:一是全院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大学章程制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明确学院与主办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内部治理,深入推进依法治校、民主治校进程。二是各部门要把握关键环节,认真做好章程制定各阶段性工作,在全院开展广泛开展学习宣传,重点学习有关法律,深刻领会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精神,章程制定过程中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学习有关高校的成功经验,处理好共性和个性的关系,突出学院个性和办学特色;各部门要严格程序,把握好章程制定工作时间节点,特别要做好初稿起草和教代会讨论工作。要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照要求报送章程核准材料。三是各部门要按照学院章程制定工作方案的安排,加强协调,认真做好各专项条款的制定工作。要把章程制定工作任务纳入阶段性重点工作,强化跟踪考核,按时保质完成学院章程制定工作。

  纪委书记牛春雨做动员讲话,并就学院章程起草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她强调各牵头部门要加强学习宣传,认真学习教育部31、35、37号令和教改办﹝2014﹞2号文,确保章程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各部门要具有前瞻性,争取工作提前量。要充分体现学院办学特色,重点做好章程起草阶段的各项工作,争取年底前完成章程初稿起草,并反复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及时提交教代会讨论;章程内容表述要规范,做到语言准确、简洁、精炼,有依据、有出处。

  会上,学院办公室相关同志就《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制定工作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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