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依照滁州市市委办公室的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办公和科研设备的核实工作,办公和科研设备范围包括便携式计算机、台式机、扫描仪、打印机、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以及其他具有存储功能的设备等。请各部门安排专人,对照资产表,核实办公设备并于9月6日前上报纸质稿和电子稿(邮箱312547869@qq.com)各一份至资产办戴月处。
特别说明:教学用设备不在统计范围。
特此通知。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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