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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招聘教师入职培养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8-09-04 信息来源:组织人事处 阅读次数: 【关闭】

各系、部、处、室:


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新教师综合能力发展,现将《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招聘教师入职培养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1894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招聘教师入职培养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新教师的专业水平、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更好地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满足高素质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发展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培养办法适用于当年新招聘录用教职工(以下简称新教师)

第三条 新教师入职培养周期定为二年。第一学年为试用期培养,第二学年为培养延伸期。

第四条 培养要求

(一)培养内容

新教师除参加省、市主管部门及学校部署的岗前培训、校本培训、专业培训、辅导员培训外,还须认真参加以下培养活动。

1.挂职锻炼

新教师入职第一年,学校根据新教师所学专业选派新教师到校内管理部门挂职锻炼一年,全面了解挂职部门工作情况、学习部门业务知识,培养实践操作能力,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2.指导帮扶

为帮助新教师提高教书育人能力,尽快成长,新教师所在系部和挂职部门须分别每位新教师指定1名经验丰富、师德高尚的指导教师。

(二)具体要求

1.新教师(专任教师)第一学期每周听课或观摩指导教师上课不少于4节课。第二学期指导教师和新教师共同上一门课程。新教师上课只允许使用板书教学。第三、四学期原则上每周授课不超过四节课。新教师(专任教师)须兼职一个班级(学生数不超过50人)的班主任,并带满一届。

2.新教师(辅导员)第一学年担任不得超过两个班级的辅导员,学生人数不超过100人;第二学年担任不得超过4个班级的辅导员,学生数不超过200。辅导员如需申请教师资格证或申请代课,培养要求、考核方法参照专任教师要求执行。

3.行管岗位新教师须兼职一个班级(学生数不超过50人)的班主任,并带满一届,如需申请教师资格证或申请代课,培养要求、考核方法参照专任教师要求执行。

第五条 考核要求

(一)新教师培养期考核分为2个阶段进行,第一年为试用期考核,考核按照人社部门和学校试用期考核方案的要求进行;第二年为培养期考核通过民主评议、测评打分方式进行。

(二)培养期结束前一个月,新教师应认真总结,及时向所在系部提交《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教师培养培训考核表》(附件)。

(三)系部、处室成立培养期考核领导小组,领导组织指导教师、挂职锻炼单位及业务相关部门人员成立专家组,通过测评打分,对新教师培养期进行考核,提出考核结果。

(四)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的比例占新教师人数的20%,综合得分低于60分为培养期不合格。具体内容和分值见附件。

(五)新教师培养期考核结果,经系部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后报送组织人事处审核,组织人事处上报学校研究决定,新教师培养期考核优秀,其指导教师即为优秀指导教师,该项考核结果作为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薪资待遇

新教师培养期间,按硕士研究生标准发放校内系数工资,享受相应福利待遇。

第七条附则

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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