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
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

校务通知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校务通知
学院米面油供应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王磊 发布时间:2017-07-20 信息来源:总务处 阅读次数: 【关闭】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9月-2018年6月食堂所需米、面、油的供应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人)现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食堂所需的米、面、油供应服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货物内容及相关要求

1、货物清单

一标包:粳米

序号

货物名称

质量及其他相关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月

报价

最高限价

1

粳米

2016年粳稻加工的粳米,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QS标志,无黄头,无沙粒,破碎率小于15%。

大米25kg/袋,净重与标识重量应相符,误差不得超过100g/袋。

49000

2.24元/斤

二标包:面粉(雪花王)

序号

货物名称

质量及其他相关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月

报价

最高限价

2

面粉

(雪花王)

一级面粉,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QS标志。

面粉25kg/袋,净重与标识重量应相符,误差不得超过100g/

21000

1.74/

三标包:大豆油(中储粮)

序号

货物名称

质量及其他相关要求

计量单位

数量/月

报价

最高限价

3

大豆油

(中储粮)

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安全QS标志,一次性拉环桶装(20L)一级。

350

135元/桶

备注:(1)本次采购食堂所需的米、面、油供应数量均为暂定数量,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为准。

(2)每标包投标人需在201782 1500分前,将上述各标包货物的原包装样品及小样各提供一份(小样外包装不得出现任何投标人信息,油品小样须单独附所投油品的营养成分表、加工原料、质量等级等相关信息一份),送至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五楼510会议室(安徽滁州市丰乐大道2188)如不能按时送达,投标将被拒绝。递交样品联系人:吴杰;联系电话:18905506801

2、质量要求

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应是正宗合格正品,其货物质量应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正规厂家的出厂标准,且满足本次招标的相关要求,供货时必须并附产品合格证及其他相关的资料。

3、供货周期:按采购人要求分批供货,交付采购单位验收。每推迟一天,按500元/天进行处罚。

4、售后服务要求

对采购的货物需按采购人要求免费送货,如有问题需在24小时内给予解决。二、投标须知

1、投标人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合法生产、经营的企业或经销商,并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

(2)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标包划分:三个标包。其中一标包:粳米;二标包:面粉(雪花王);三标包:大豆油(中储粮)。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一个或多个标包的投标,也可以中取一个或多个标包。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项目实施地点: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食堂。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最高限价:本项目投标限价详见“货物清单”中各项货物的最高限价,投标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此最高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结算价=实际采购数量×中标单价。中标后如所供货物市场价格发生调整,依据市场价格变动,由经营户与中标供应商自行磋商谈判,确定以后的供货综合单价,但所供货物的质量不得低于原投标时的质量标准,此综合单价须报校方采购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调整原投标所报的综合单价(中标价)。

8投标单位须按采购清单及报价表要求逐项填报综合单价与合价,并合计总价,未按要求填报的,投标按无效处理。

三、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公开招标的报价,投标人必须按采购人发布的采购内容(见清单报价表)中的货物名称、质量及其他相关要求、单位、数量等进行填报单价和合价,不得漏报。如总报价计算错误,将以货物的综合单价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修正总报价,作为评标依据。数量错误以招标文件发布的数量为准进行修正,修正后的总报价作为评标价依据。

2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包括:完成货物供应所需的原材料、生产、加工费、检测、材料费、运输费用、装货费、保险费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耗费用、现场交货时的卸货费用、管理费、相关服务费用、利润、代理费、风险费用及国家对中标单位征收的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中标后如所供货物市场价格发生调整,依据市场价格变动,由经营户与中标供应商自行磋商谈判,确定以后的供货综合单价,但所供货物的质量不得低于原投标时的质量标准,此综合单价须报校方采购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调整原投标所报的综合单价(中标价)。

3、项目投标人提供货物质量、服务等均符合招标要求

4、报价时投标人应就以上货物的服务做出书面承诺;

5投标人投标的首次供货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招标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组成

参加投标的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按标包分别提交投标文件一式三份,一正二副,分别密封于每个标包的资料袋中,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如下(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分标包编制、装订、密封,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封面(须在格式文本相应位置签字、盖章);

(2)投标函;

(3)报价清单表;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复印件;

(6)投标人提供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7)所投货物食品质量QS标志证书、检验报告复印件;

(8)投标人近三年米、面、油的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为准);

(9)投标人的服务承诺书;

(10)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须按标包以A4纸制作并装订成册,并注明标包号,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分别密封包装于各标包的资料袋中。若未按以上要求编制、装订成册、密封包装的,如对开评标造成影响的,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其法人代表(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以上(4)—(6)项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并接受资格审查。若由于投标人原因,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能准时参加开标会或未当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的或资格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以上(4)—(6)项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的(或证书、证明材料有不合格的),其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将不得参加下一阶段开标。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3000(人民币);

上述投标保证金开标现场交至采购人处(投标人自备信封密封,并注明投标人名称),以上保证金对多个标包均有效,同时投多个标包的,只需缴纳一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报价无效。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凡是未按规定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申请人,一律不准参加开标。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六、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书面文件一式三份,正本 一 份,副本 二 份

(2)投标文件须分标包密封,并标明标包号,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辩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中的授权书、投标函及报价清单表、投标人的服务承诺书应当在格式文本要求的相应位置签字和盖章,否则,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 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 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投标文件按封面、投标函、报价清单表、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有效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质量QS标志证书、检验报告、近三年的销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销售合同为准)、投标人的服务承诺书、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的顺序,须按标包以A4纸制作装订在一起

(2) 投标文件的密封:投标人应当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标明标包号。

(3) 投标文件密封袋的标记: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注明下列识别标志:采购项目名称、标包号。

(4)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投标文件的提交

(1) 投标文件提交的收件人、截止时间及地点

收件人: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    

时  间:2017年8月 2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五楼510会议室(安徽滁州市丰乐大道2188)

4、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字样。

(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17年8月 2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综合楼五楼510会议室(安徽滁州市丰乐大道2188)

八、开标程序

1、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主持;

2、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

3、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采购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4、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主体资格和个体资格进行验证审查,并宣布审查结果;(资格审查,三个标包同步进行)

5、评标委员会对合格有效投标人的样品进行评审。(样品评审,三个标包同步进行)

  6、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按一、二、三标包的顺序依次开标)

7、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和样品进行比较和评价,并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人;

8、宣布评审结果;

9、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九、资格审查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议,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以供资格审查,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件);

(3)投标人提供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对于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准时参加本工程开标会议,以及不能按时提供以上证件原件或经审查不合格的,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开标程序。资格审查结束后原件退还投标人。

十、成交原则

采购人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样品及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本次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综合评估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每个标包以评标总得分前三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1)评审细则(总分:100分)  

权重

分值

评分细则

评审材料

样品

部分

30%

0-30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提供样品观感、质量、各项参数指标以及招标文件中对货物的相关要求,进行评审,酌情打分。本项满分30分。

样品

注:样品评审总分值取每个评委评审总分值的算术平均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报价

部分

70%

0-70

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为基准价得70分,其他得分按照(基准价/投标报价)*70分,得分小数点后最多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投标报价文件

合计最高得分:100分

2、中标候选人的确定:每标包评标委员会按样品和报价两项得分之和,从高到低按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当得分相同时的,报价低者优先;报价再相同的,则由采购人在开标现场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的排序。

3、中标人的确定:每标包中标候选人确定3个工作日后,若采购人未接到投诉,且经采购人考察无议异后,采购人在将确定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供应商);第一、第二和第三中标候选人,若其中一家中标候选人出现法定的不能签订合同的情况时,采购人可确定其余两家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供应商)。

4、中标价的确定:每标包以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最低投标报价,作为该标包的中标价,每标包的中标候选人须对此价格进行确认,该价格一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投标人可以不对本次招标项目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确认),即为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5、中标人(中标供应商)即为供应商。供货由经营户与各标包中标供应商自行磋商谈判,确定所需货物的价格和供应商,并报校方采购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供货。

6、投标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7、若开标现场,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人将现场转为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三个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进行确定,具体磋商方式将参考评审细则中内容。

十一、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废标处理:

1、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未按招标采购函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单价报价高于(不含等于)最高限价的;

5、投标人填报的供货期或质量要求或样品不符合要求的;

7、法律法规及本招标采购函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形。

十二、其他事项:

1.投标人应自行对项目实施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查看,以获取编制报价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查看现场所发生的费用和风险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到项目实施现场实地查看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如需采购人配合,请与吴杰:18905506801联系。          

2.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自己承担。采购人向报价人提供的有关供货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供报价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报价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报价人因自身原因未到供货现场实地踏勘的,成交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报价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合同外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3.中标人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

4.报价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同期市场最低价,否则采购人可随时终止采购行为和合同。

5.中标候选人确定3个工作日后,若采购人未接到投诉,且经采购人考察无议异后,采购人应当确定每标包的排名第一、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供应商)。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虚报投标资料、不良记录等违背招标文件的,采购人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6.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于2017年7月26 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117354980@qq.com安徽金瑞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滁州分公司电子邮箱),采购人将在2017年7月28 日17时后,将在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网公开进行答复(澄清),请各位投标人注意查看有关澄清内容,如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7.付款方式:不预付货款。所供货物的结算价款,由我院财务定期结算给予付款。

8.相关费用:

(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按4000元收取,由招标人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专家评审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据实支付给代理公司(中标单位均摊)

上述费用含在投标报价中,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予以考虑到成本费用中。

9.其他相关内容:

(1)本项目合同期限为一年。

(2)供应商供货价格合理,服务良好,在校餐饮企业(用户)满意,校方采购领导小组研究后,可续签下一年度米、面、油采购合同。



【附件下载】
2017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米、面、油采购供应服务项目招标文件.doc                       

版权所有 ©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学院 |皖ICP备06012098号 | 校址:安徽滁州丰乐大道2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