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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提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3-01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关于一届二次教代会提案征集的通知
各代表团:
     征集提案是学院教代会期间一项重要内容,是教职工参政议政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代表应履行的义务和职责,更是加强学校民主建设的一种有效形式。为了做好本届会议期间的提案征集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内容
    征集提案工作应从我院实际出发,紧紧围绕学院改革与发展的大局。主要内容:学院教学改革与管理、学生教育与管理、后勤管理与服务、科技创新与开发、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及重要规章制度的建设、事关我院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和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等。要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调研的基础上,确定提案内容。
    二、征集提案的具体要求
(一)提案由各代表团在代表中征集。
(二)提案必须由一名正式代表提议,两名或两名以上代表附议方为有效。提案要经过调查分析,不仅提出问题,而且应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建议。
(三)提案不能同国家宪法和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属于党、团事务和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的问题,属于学术性问题,属于本学院范围内无法解决的问题,属于基层部门有权解决的问题,以及属于个人的问题均不应列为提案。
(四)所有提案须填写登记表,一事一表,一式叁份。
(五)征集提案起止时间:2013年3月1日~2013年3月11日下午5:00。请各位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提案登记表直接送交一届二次“两代会”提案工作组。联系人:陈霖(手机号:13855081656)、王琴(手机号:13956315556)。
三、提案的立案与处理
(一)提案工作组负责收集、整理提案,并向大会作关于提案征集情况的汇报,闭会后由提案委员会负责办理。
(二)立案后的提案,由提案委员会负责送交有关职能单位承办,并在下一次“两代会”上向全体代表报告提案处理结果。
(三)对立案的重大问题,大会闭幕后,由学院组织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研究,提出处理解决办法,由教代会执委会负责督促检查。
(四)下一次教代会召开期间,对本次优秀提案和办理提案先进部门给予表彰。
(五)受理提案的部门和单位,应严格收发登记程序,严肃对待,认真办理,对于每一件受理的提案都要提出办理的意见和解决措施。凡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尽快解决,经过努力确实解决不了的也应做好解释工作。提案受理部门对限于条件未能完全解决的提案,应给予合理解释。对于所有提案,受理部门须在大会闭幕后的半年内给予答复。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第一届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代)
                           201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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