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为做好今年高校关于做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皖教人【2017】3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今年职评资格条件
今年职评仍然按照《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2号)或《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2号)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校实验技术人员,仍按《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上文件可在安徽教育网或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下载、查阅。有关条款的具体规定参照皖教秘人〔2016〕99号、皖教秘人〔2014〕91号等省教育厅以往政策执行。
二、今年职评时间安排
拟于本月底完成系部审核、推荐工作。
具体以正式通知为准。
请各系部处室安排专门人员,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今年拟申报职称的各位老师原则上按照去年要求准备材料,并关注学院有关职评的通知。
师资科
2017-1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