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部门内审员的通知

作者:组织人事处     发布时间:2018-03-22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系、部、处、室:

根据学院诊改工作需要,请各部门研究确定1名内审员具体负责与学院诊改对接相关工作,其中,教务处和学生处各2名。

一、内审员标准要求

1.工作认真负责;2.熟知本部门工作。

二、报送日期及方式

328日前发送电子版至宋健协同信箱。

 

附件:   (部门)   内审员名单

 

组织人事处

2018322

 

   (部门)   内审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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