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90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72号)文件以及学校职称评聘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材料初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范围
符合《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以下称《评审条件》)学校职评相关文件,在我校教学、实验技术岗位上工作,计划于2021年申报高校教师或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教师、实验技术人员。
二、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11月4日-5日申报人向所在教学院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报材料。各教学院部接收、初审申报人材料,每张佐证材料都要签字盖章。
(二)教学院部初审
教学院部是院部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推荐的领导、组织和实施者,教学院部应成立本单位职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评议推荐细则,组织对申报人的资格审查、初评、公示、排序推荐等工作,评议推荐细则要突出教师师德、能力、业绩和贡献,加强对申报人员的综合考核,严格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职评领导小组下设“专业技术职称初评”委员会,委员会一般为5-9人的单数,由具有高级职称教师组成,其中正高级职称不低于三分之一,可以外请部分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负责职称初评工作。
(二)各职能部门审核
11月8日-12日,各教学院部分批将申报材料报经教务处、学生处、科技处、质量管理中心、实验实训中心、团委等部门审核,每张佐证材料都要签字盖章。将申请人基本情况、原始评审材料最迟11月15日开始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组织人事处审核
11月19日-24日组织人事处接收各教学院部的申报材料,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三、申报人所需表格见附件
组织人事处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