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90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72号)文件以及学校职称评聘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代表性成果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范围
符合《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皖教人〔2016〕2号)、《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及学校职评相关文件,在我校教学、实验技术岗位上工作,计划于2021年申报高校教师或实验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在编教师、实验技术人员。
二、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教师个人向所在教学院部提出申请,按照文件要求提供送审材料。
(二)教学院部初审。各教学院部负责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初审,将合格材料汇总后安排专人交至组织人事处。
(三)组织人事处审核。组织人事处接收各教学院部的送审材料,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
(四)委托送审。
三、材料报送要求
各教学院部在10月28日下班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组织人事处915办公室,电子稿发赵新华校内邮箱zhaoxinhua@chzc.edu.cn。具体内容如下:
(一)《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申报高级职称教师代表性成果评价汇总明细表》(附件1),须本人签字,并加盖教学院部公章。
2020年已送检合格的代表性成果在备注栏填写“2020年已送检”,复制比和专家意见不用填写。汇总明细表要准确无误,日期要具体到月。
(二)《代表性成果评价意见表》(附件2)只提供纸质材料(同提交的正反面复印代表性成果装订成册,应包含代表性成果所有内容,复印件中涉及作者姓名、单位等个人信息的须掩盖,一式3份)。申报教师把《代表性成果评价意见材料档案袋封面》(附件3)填写后用A4打印,粘在牛皮纸档案袋外面,只填写申报学科和职务。
四、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
(一)论文检索问题
同一篇论文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论文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以论文发表当年期刊源所在版本为准。
(二)代表性成果相似性检测
拟申报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须提交3份代表性成果、拟申报副高专业技术资格的教师须提交2份代表性成果进行检测,破格申报教师须多提交1份代表性成果检测。根据省厅通知要求,代表性成果相似性检测及专家评价是评审时的重要参考,检测及专家评价工作由组织人事处统一办理,且只能报送一次,不得重复报送。
(三)代表性成果评价
申报人须填写《代表性成果评价意见表》(附件2)。填写时要注意保持表格的工整性,不能随意调整格式,空间不够的可增加页面;打印表格时,用A4纸张正反双面打印,封面单独打印,填表说明和要求正反面打印,专家对代表性成果评价的综合意见和结论性意见(A)和(B)均应单独打印一张后,按顺序排列。
(四)代表性成果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
五、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基层推荐工作
职称工作关系广大教师切身利益,关系教师队伍建设、人才培养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教学院部务必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省厅和学校职称评审实施方案有关文件精神,切实规范工作程序,严格遵守公开、公示及回避制度,进一步将基层单位评议推荐工作做实、做细、做得无异议。
(二)及时传达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今年职评工作
各教学院部要及时将省厅有关文件和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给所属教职工,认真组织文件学习,让广大教职工了解、掌握今年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要求,认真准备各项申报材料,并按要求配合做好材料审核、整理装订、提交上报等工作,确保学校职评工作顺利开展。
(三)规范材料,严格审核,严禁弄虚作假
各教学院部要进一步加强材料规范要求,统一申报材料封面、目录等格式,不随意变动表格格式,并按指定顺序将材料装订成册,保证推荐材料干净、整齐、清晰。确保各项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对存疑材料和公示有异议的材料要及时调查、核实,确保本单位上报材料和推荐人选不存在争议。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严格执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组织人事处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