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现有王亭力、管丽丽等2位同志通过安徽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照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规范以考代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暂行规定》(职院字[2012]6号)和《滁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规定》(职党发〔2013〕21号)文件规定,经过个人申请,所在部门推荐,院长办公会议通过。拟聘任王亭力同志为馆员(中级),管丽丽同志为助理馆员(初级)。
对本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向学院纪委、组织人事处等相关部门反映。
纪委:0550-3854630 组织人事处:0550-3854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