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人才办〔2013〕12号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滁现代产业园,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实施“221”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的意见》的通知》(滁人才[2013]2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滁州市第二批“221”产业创新团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数量
第二批 “221”产业创新创业团队共设置20个,各地各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4个。
二、申报条件
产业创新团队依托我市承载“十二五”发展规划重要项目、具有发展潜力和竞争能力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某一特定研发项目设立,一般由1名“产业创新团队带头人”和5名带头人助理组成。团队设立期限为3至4年,产业创新团队岗位设置紧密结合我市优先发展、重点培育的产业实际,突出重点,合理布局,保证质量。申请设立产业创新团队的企事业单位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有列入我市“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重要项目或者列入国家、省有关计划的重要项目,在同行业中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对促进我市重点产业发展起着关键作用的研发项目。
3、具有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研发队伍。
4、产学研结合较好,具备组建柔性研究机构和进行市内外联合研发的条件。
5、能够提供一定的研发经费,为创新团队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高新技术企业,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申报要求
1、滁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向当地组织部门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填写《滁州市“221”产业创新项目申报书》(可从滁州先锋网
http://czxfw.gov.cn/“人才天地”栏目下载),经审核后将纸质(一式15份)和电子版材料于9月27日前报送市人才办。
2、市人才办组织成立由专家和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产业创新团队建设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设立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提出设立创新团队的建议单位。
3、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产业创新团队设立单位,并统一发布设立单位及产业创新团队招聘信息。
“221”产业创新团队建设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人才办具体组织实施,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农委、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团队建设的宏观管理、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市人才办
201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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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人才办12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