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为加强我院“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内涵发展,提升办学水平,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现启动我院“双师型”教师首次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在高等职业院校承担教学任务2年以上的校内在职专任教师;或经学校聘任,承担高等职业院校教学任务1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的校外兼职教师。
二、认定依据
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相关文件在人事处网站下载)
三、认定委员会成员
主任:李柱梁
副主任:刘树俭、汪上
委员:陈学军、张延义、杨思国、张信群、翁嘉晨、朱永祥、卜锡滨、闻建强、梁建军、王冬、湛承鲲
四、认定程序
1. 个人申请。凡申请认定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2015年11月12日前向所在教学系部提交《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附件1)以及相应的支撑材料。
2. 系部推荐。系部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推荐,于2015年11月18日前,将《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附件2)及相关材料报至组织人事处908办公室,电子稿发甄帅协同办公。
3.认定专家委员会认定,材料经组织人事处汇总审核后报认定专家委员会认定。于11月27日前认定完成。“双师型”教师认定结果在校内公示一周。
4.报送材料。
五、有关要求
各系部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有序实施。要严格按照《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开展认定工作,保证认定质量,做到宁缺毋滥。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规范认定程序,做到阳光操作,严禁在认定工作中弄虚作假,切实把我院“双师型”教师首次认定工作做实做好。
附件:1、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申请表
2、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情况一览表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11月6日
【附件下载】
994438302.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