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皖教工组函〔2015〕3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本次统计工作,进一步掌握我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结构状况,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各党支部均需参加本次统计工作,由组织人事处收集、审核数据,并汇总上报至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干部处。请务必按要求填写,所报数据需严格核实,确保报送数据的准确性。
2、本次统计数据截至2015年6月30日(含当日),“当年发展党员数”是指2014年7月1日(含当日)到2015年6月30日(含当日)前这一时间段内发展党员的人数;“专任教师总数”是指学校在职的教职工中的专任教师总数。
3、为避免重复计算,在职攻读博(硕)士学位的教职工,党组织关系在原单位的,由原单位进行统计。
4、“在校生总数”统计时间截至2015年6月30日(含2015届在此时间前离校的毕业生)。
5、“党员总数”统计时间截至2015年6月30日(含此时间前毕业离校并转走组织关系的学生党员均要统计在学生党员总数内,在此时间前调离本校并转走组织关系的教职工党员不在教职工党员总数内)。
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2015年9月20日前,将审定后的统计表发送至电子邮箱:90sunyi@163.com ,同时报送加盖本部门公章的纸质版材料一份报送组织人事处,以备数据查核。
中共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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