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接省教育厅通知,2015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已全面展开。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5]81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院2015年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职称评定申报工作
1、坚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原则。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要坚持分类实施、分级管理、总量控制、职岗一致、竞争择优、阳光公正的原则。
2、严格执行职评政策标准。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各系部和职能处室要坚持标准,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文件进行材料的审核和把关。各系部在推荐时要紧紧围绕我省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我市六大支柱产业,充分体现结构调整的思想,向重点特色学科专业和新兴交叉学科专业倾斜;要坚持从长计议、留有余地的原则,科学制定剩余岗位职数年度使用计划,做到分年合理使用,防止短期行为,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3、注重职称评审导向。各系部要坚持以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为依据,以师德、学识、能力、业绩、贡献为导向,既重教学又重科研,既重数量更重质量,既重学识更重师德,坚持标准条件,认真评议推荐,做到好中选优,优先推荐师德高尚、业绩突出、贡献较大的教学、科研一线业务骨干。对于专业课教师,各系部要特别是注重推荐具有企事业和基层一线工作经历、产学研合作研究经历和具备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优秀教师参加评审。
学期接近期末,请各有关系部领导、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从学院师资队伍建设大局出发,克服困难,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及学院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今年职称评审工作。
二、有关政策
1、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适用《安徽省高职高专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教人〔2009〕2号)。
2、高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适用《安徽省高等学校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皖教人〔2010〕1号)。
3、学院评审推荐办法按照《滁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暂行规定》(职党发[2013]21号)文件执行。
4、各系部岗位职位数情况要严格按照《滁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职位数再次分配实施方案》(职院发[2014]1号)文件执行,在核准的岗位职位数限额内开展推荐和评聘工作,严格执行岗位结构比例,严禁突破岗位数额;坚持职岗一致的原则,在申报人申报的学科与所从事的工作相同或相近的基础上,进行对岗推荐。
以上文件可在组织人事处网站下载、查阅。
三、评议推荐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
(一)系部评审、推荐
1、 6月30日前,各系部根据学院分配的专业技术岗位职位数情况申报2015年拟使用副高级岗位职位数,组织人事处予以核准后,组织报名工作。行政处室及教辅部门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所在部门推荐后向组织人事处提出申请,由组织人事处核准后委托相关系部评审推荐。
2、7月2日前,个人申报、教研室推荐。6月25日前,各申报人准备好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免试材料报组织人事处,统一办理免试证书。6月30日前,各申报人按照省教育厅评估中心要求提供代表作材料办理论文检测,电子材料发至组织人事处金本能同志电子政务,三类及以上论文(三类论文中本科高校学报除外)的检索须提供论文原件。
3、7月8日前,系部审核材料并将材料提交相关部门进行业务审核。
4、7月9日,组织人事处对对材料进行预审。
5、7月10日-15日,系部对申报人及材料公示(职位数有竞争的须量化打分),系部职评领导小组(系评委员会)评审,党政联席会议通过后,形成推荐意见报组织人事处审核。
(二)学院评审、推荐
1、7月16日,组织人事处接受系部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核。
2、7月中旬,学院职评领导小组评审(校评委员会)申报材料。
3、7月28日前,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审定推荐名单,推荐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一周。
4、7月31日前,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人员进行推荐,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四、有关问题的规定
(一)论文检索问题
所有参评的三类及以上论文(属于三类论文的本科学报除外),须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省内具备资质的单位:中国科技大学图书馆、合肥工业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理工类)、安徽医科大学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医学类)、安徽省科技情报所)。同一篇论文被不同的检索系统检索,只提供一个检索结果;同一篇论文被同一检索系统不同版本检索到,以论文发表当年期刊源所在版本为准。
(二)EI论文收录问题
论文在2009年以前被EI收录的,仅认可有分类号和主题词的收录版;2009年以后被EI收录的论文,分为期刊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Journal article〈JA〉)和会议论文(即检索系统判断为Document type: Conference article〈CA〉)。EI收录的会议论文,在申报时暂按一类论文对待,但在评审时,评审专家将对论文的实际水平进行重点审查,以确定其是否达到一类论文水平。
(三)代表作学术相似性检测问题
每一位申报人员的代表作,都必须提供学术相似性检测结果(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附件1),作为评审时重要参考。经检测,文字复制比超过30%的,须由学校学术委员会进行鉴定,提出是否推荐的意见及理由。检测工作由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
(四)代表作鉴定问题
高职院校教师论文水平鉴定继续实行评鉴合一,由省教育厅组织学科组专家进行鉴定。以论文破格申报的,在原有要求基础上增加一篇论文鉴定。代表作鉴定一律使用《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附件2)。
(五)任职时间计算时限和业绩成果起止时限问题
任职时间计算到2015年12月31日;业绩成果起止时间:原则上为受聘担任现职之日起至2015年7月31日期间所取得的业绩成果。
(六)关于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问题
安徽省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和省级质量工程涉及的下列项目均按省级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对待:省级精品课程包括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精品视频公开课、MOOC等;省级专业建设项目包括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改造与新专业建设、特色专业、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等;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包括省级示范实验实训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校企合作实践教育基地、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省教育厅重点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包括省教育厅重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省教育厅教学研究重点项目、省级教学成果推广项目等。所有上述项目,必须以省教育厅批文为准,并冠有“省级”、“重大”或“重点”。
(七)辅导员和就业指导教师申报职称问题
今年,在高教系列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评审组中,对专职辅导员和从事思政专业课教学的教师,按同等比例分别评审推荐。在其他学科评审组中,对专职辅导员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专职辅导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在《申报表》“现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栏目、《简表》“行政及业务管理方面职务”栏中须注明“专职辅导员”。
就业指导教师可以按照思政学科申报相应的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列入思政学科评审组评审。就业指导教师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有高校教师资格,并且承担完成学校年度教学计划安排的学生就业指导课教学任务(学校教务部门下达有教学任务书,并在学校教学计划中有明确记载)。就业指导教师身份认定由所在学校负责。就业指导教师申报专业技术职务时,须在《申报表》“现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栏目、《简表》“行政及业务管理方面职务”栏中注明“就业指导教师”。
(八)其它未尽问题,按皖教秘人〔2014〕91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五、申报人及各相关部门报送的材料的内容与要求
其中,第3-10项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
1、《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胶装)一式2份
2、《高教系列任职资格评审简明情况登记表》一式25份(此表一律采用A3纸打印)
3、《申报人诚信承诺书》
4、各种证书复印件,包括: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书(免试证书)、学历(位)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及聘任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科研成果证书、获奖证书等(以上证书、证明等材料由所在部门查验原件,并由系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5、《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评价总成绩表》
6、述职报告及其评议意见
7、承担科研、教研任务的项目书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的论文、论著复印件(含版权页)。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复印件一式一份,提交的论文复印件编以序号和目录,论文由职教研究所统一负责审核,并出具查验报告。
9、申报教授职务者提供学术讲座及指导青年教师证明材料
10、高职高专学校代表作鉴定材料(由教育厅组织专家统一鉴定)单独装袋,写明姓名、学校、学科和申报职务。
在校内评议推荐时,请将以上申报材料连同材料总目录、分目录清单简单装订成册;报送省教育厅时,严格按指定顺序装订成册。各部门要按规定程序开展推荐评议,严格公示制度。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及时认真调查核实,确保上报的材料不存在争议。同时,对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6月29日
(本文件中所有相关附件材料请在学院组织人事处网站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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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75138281.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