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干部人事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5-09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系、部、处、室: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干部人事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5月6日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干部人事管理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滁州市委办公室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在省直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进一步开展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四个方案的通知》(滁办字[2016]40号)文件,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干部人事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和“三严三实”要求,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针对学院干部人事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从严要求、违规必纠,立行立改、解决问题,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落实“两个责任”,规范执行“六项纪律”,着力打造学院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目标任务

坚持问题导向,重点解决学院干部人事管理中存在的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不严格、档案管理不规范、日常监督不到位以及“三超两乱”等突出问题,把健全机制与查处问责结合起来,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行为,健全各项人事管理制度机制,推动学院进一步形成正确用人导向和科学规范的干部人事管理机制。

三、组织领导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在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实行分级负责,层层把关。学院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专项整治工作”,研究落实有关政策规定和治理措施。

组 长:刘树俭

副组长:陈学军 谢友庆

成 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日常组织和协调。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9日前)

对2013年以来在干部人事管理和日常监督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自查内容主要包括: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情况,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以及未经批准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立职务名称、违规进人情况,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党委管理的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处理情况,处级以上干部因私出国(境)备案情况,“裸官”排查及处理情况,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情况,以及拉票、说清打招呼、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个人独断专行、班子严重不团结等问题情况。

(二)上报检查阶段(5月10日)

各部门针对自查内容,根据存在问题、原因剖析和整改措施等汇总形成自查报告(主要负责人签字、部门盖章),并于5月10日书面报送至“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改落实阶段(5月中下旬)

“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部门上报的自查报告进行甄别核实,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并责成相关部门认真整改落实。

五、纪律要求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把“专项整治工作”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行动,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对消极应付、自查结果出现严重疏漏的,对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对问题整改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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