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以考代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规范以考代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暂行规定》(职院字〔2012〕6号)文件规定,为做好2016年考代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院在编在岗的非教学人员,凡属于国家和省市规定的统计、经济、会计、审计、卫生、土建工程、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院相应岗位工作,只要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的,均可申报。
二、申报条件
1.通过考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并具备相应职称外语和计算机考试成绩或符合免试条件。
2.继续教育达到规定学时要求。
3.所在岗位必须与聘任岗位一致。
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合格。
5.岗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中辅系列岗位职数有空缺。如果同期申请聘任数多于相应岗位空缺职数,学院可以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并等额推荐聘任。
三、时间安排
1.12月14日前,本人申请,填报《滁州职业技术学院以考代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见附件)并准备其他申报材料。(申报人员12月13日前将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表及其支撑材料交组织人事处911办公室)
2.12月16日前,所在部门审核材料并提出推荐意见。并将部门申报人员材料汇总报组织人事处911办公室。申请表电子稿发甄帅协同办公。
3.12月下旬,组织人事处进行资格审查。提交学院研究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四、有关规定
1.对于教学人员,允许其取得高职系列(技师学院为技工学校系列)职称后报考其他系列任职资格,但不予聘任。
2.本规定由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滁州职业技术学院以考代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2月9日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以考代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申请表
本人填写 |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学历 | | 取得时间 | | 学位 | |
职称 | | 报考类别 | | 报考级别 | |
来院工作时间 | | 参加工作时间 | | 联系电话 | |
个人主要工作简历 | |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 | 课题、成果、论文:(可填写在背面) |
部门意见 | (介绍申请人的工作业绩情况) 盖章: 年 月 日 |
学院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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