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滁州职业技术学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协议定价的科技成果转让、许可实施须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现对我校拟进行转移转化的知识产权公示如下:
一、知识产权基本情况:
1.知识产权名称:一种割草机
知识产权类型:发明专利
专利号:ZL201710566258.1
专利权人: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一发明人:姜自红(食品与环境工程学院)
二、专利转让情况:
转让方: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受让方:定远县雅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使用方向:植物种植
转让费:每件1.2万元,共1.2万元整。
公示期为2024年8月30日—9月13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发送邮件至kejichu@chzc.edu.cn。
联系电话:0550-3854689。
科技处
2024 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