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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6-03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关闭】

一、学校全称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三、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四、办学校址、邮编

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2188号(龙蟠校区)邮编239000

五、录取规则

1、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3号)和安徽省教育厅《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皖招委〔2016〕1号等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

2、学院充分尊重考生志愿,根据分数优先原则确定每个考生的录取专业。若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4、对报考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要求体貌端正、口齿清楚、听辨灵敏并参考英语单科成绩。

5、对报考旅游管理的考生,为便于今后就业,要求体貌端正,原则上女生身高1.58米以上,男生身高1.68米以上。

6、已通过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应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考并达线,录取时,按照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课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7、各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8、严格实施以“十公开、六不准”为核心内容的招生“阳光工程”。

六、其他

学院是安徽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院校、安徽省首批“技能型高水大学”建设单位,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学院开设市场亟需人才专业48个,建有机械加工、数控技术、计算机软件开发等9大实训中心,下辖实验实训室93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2亿元。

学院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设就业指导中心和创业服务中心,建有160多个校外实习与就业基地、2000平方米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学院连续八年被评为安徽省普通高校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标兵单位”,连续二次被安徽省政府表彰为全省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种类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

   八、收费标准

学费住宿费收取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教育厅、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九、联系、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50-3854668、3854670、3854672传真

   咨询QQ:2335112165

   招生咨询微信:czzy66

学院网址http://www.czc.ne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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