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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作者:招办     发布时间:2019-02-26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关闭】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层次:高职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四、办学校址:安徽省滁州市丰乐大道2188号

五、学校概况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是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教育部优质专科学校建设单位、安徽省首批“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建设单位。学校位于皖东历史文化名城、南京都市圈和合肥经济圈核心城市——滁州市,紧邻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琅琊山和中国四大名亭之首醉翁亭。学校占地1140亩,教学、生活设施完善,固定资产总值6.3亿元。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拥有教职工673人,其中副高及以上职称教师153人,双师型教师227人。现有各类全日制在校学生13140人。学校立足地方办学,设置高职专业50个,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2亿元,建有9大实训中心,与博西华等企业共建校内外实训基地223个。

六、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发规处下达计划为准)

专业名称

面向

普高

面向

中职

退役士兵

革命老区专项计划

备注

合计

1570

1430

25

200


传播与策划

20

20




动漫制作技术

30

30


10


服装与服饰设计

20

20




工业设计

20

20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40

30


10


艺术设计

30

20




电气自动化技术

30

30




工业机器人技术

20

20


15


光伏发电技术与应用

30

10




机电一体化技术

80

80

5

15

含博西华订单班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40

40

5


与中航国铁合作办学

电子商务

50

90


15

含慧众聚成合作办学班

工商企业管理

30





会计

60

110


15


空中乘务

25

25



与中航国铁合作办学

旅游管理

30

30




商务英语

30

10




市场营销

30

30




投资与理财

30





物流管理

25

25




机械设计与制造

40

40




模具设计与制造

30

20


15


汽车车身维修技术

30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90

70

5

15


汽车营销与服务

30

30




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

30





数控技术

30

30




新能源汽车技术

30

20




建筑材料检测技术

30





绿色食品生产与检验

30

30




食品营养与检测

30

30




应用化工技术

20

20


15


园林工程技术

20

20




园林技术

30

70


15


园艺技术

20





安全技术与管理

30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

20

20




工程造价

50

50




建设工程监理

20

20




建筑工程技术

40

50

5

15


市政工程技术

30





物业管理

20

20


15

含中铁建订单班

计算机应用技术

80

140

5

15

含慧众聚成合作办学班

软件技术

25

25




无人机应用技术

20

20


15


物联网应用技术

15

15




虚拟现实应用技术

20

10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20

20




 

七、校考报名

    (一)报名对象

填报我校志愿且全省文化素质测试达线的考生。

   (二)报名时间及办法

考生于 2019 年 3 月28日至 4 月12 日 登陆我校报名网站 http://cwc.chzc.edu.cn/wsjf/login交费并在线打印准考证。

   (三)志愿设置

    我校共设置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普通考生可以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可以另外再选择3个革命老区专项计划专业。

八、测试

我校分类考试招生统一采取“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类型

测试时间

测试地点

备注

文化素质测试

3月24日

9:00—11:30

各地市指定考点

语文、数学、英语合卷笔试

(总分300分)

普高生:职业适应性测试

4月13日

9:00—11:00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

考试大纲在学校官网另行发布(总分450分)

中职生:职业技能测试

4月13日

9:00—11:00

面试(部分校企合作专业)

4月13日

13:30—17:30

   (二)测试办法

1.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笔试),中职毕业的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笔试),考生可以选择相应的专业模块。

2.面试

报考空中乘务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2个专业的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同时须参加该专业组织的面试。要求五官端正,体态匀称,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男生身高172-186cm,女生身高162-176cm。

3.免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

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办法,免试和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相关文件执行。

    (三)成绩计算规则

    分类招生考试总分为750分,其中“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和面试分别为450分。免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生该科成绩按450分计,且优先录取。最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1.报考空中乘务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与管理专业的考生

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2.报考其他专业的普通高中毕业考生

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3.报考其他专业的中职毕业考生

总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九、录取规则

(一)在省教育厅、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领导下,学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招生录取工作政策和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公平、公正、公开,统一组织录取。

(二)根据考生总成绩和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和中职考生进行分类录取;总分相同时,按职业适应性测试(或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三)退役士兵报考专项计划的,录取规则参考《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教办〔2016〕33号)有关规定执行;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报考我校革命老区专项计划,具体招录方式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办法>的通知》(皖教办〔2019〕3号)执行。

(四)经学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免技能测试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考生信息将在学校网站公示。

    (五)各专业招生录取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十、纪律与监督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我校将按照“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三十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及安徽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在招生工作中全面落实“阳光工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如有疑问可向学校招生纪检监察组反映,电话:0550—3854616;同时可拨打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考生在分类考试招生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十一、收费及资助政策

(一)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除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外,凡参加我院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须交纳120元考试费,缴费办法见网站公告。

(二)学校各项收费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标准执行,文科类3500元/年,理科类3900元/年,艺术类6000元/年,空中乘务专业7000元/年。住宿费4人间1000元/年,6人间800元/年。

    (三)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奖学金制度。根据国家政策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学校奖学金、企业奖助学金等,并开通了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确保每位考生不会因学费问题而辍学。

十二、其他

(一)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新生与普通高考录取新生同等待遇。

    (二)所有参加分类考试招生报名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

    (三)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学生完成学业后,学校颁发经教育部备案的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五)已被我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安徽省201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录取。

    (六)本章程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三、联系方式

咨询QQ:808990198(群) 2335112165   992587683

咨询热线:0550-3854670  3854672  3854668  

网址:http://www.chzc.edu.cn/

邮编:239000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2月25日

 

 

  相关链接: 教育部 安徽教育网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滁州市人民政府 滁州市教育局 滁州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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