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规定,实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办法,对于满足下列其中一条的学生给予免技能测试: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3.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
4.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考生,须在4月10日前填写申请表(见附件),经报名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实资格、我校审核公示后给予免技能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