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见稿)
根据学院关于加强内部管理的相关要求,为鼓励系部教师、行管人员积极投入教育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育教学和管理质量;增强学生参与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的热情,依据学校《滁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及师德标兵评选办法》(职人发[2017]31号)和《职业院校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计划(2016-2018年)》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系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及基本条件
1、评选对象为本系部本学年承担教育教学和管理任务的在职教师和辅导员。
2、基本条件符合《滁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及师德标兵评选办法》(职人发[2017]31号)的相关规定。
二、评选方式
评选以学生投票或教研室推荐为主;参考督导室、系部同行、教研室主任等听课或教学专项检查情况及院(系)教学工作等方面的意见,经系部全体教师投票表决确定。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教师根据个人情况向教学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填写《滁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申报表》(在学校网站下载)。
2、确定候选人
(1)优秀教师。由各教研室根据《滁州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教师及师德标兵评选办法》(职人发[2017]31号)的相关规定,每个教研室推荐2位老师(或根据教研室教师人数,按比例上报)。
(2)师德标兵。由学生会和团总支组织,以班级为单位,对本学年授课的教师打分。系部按得分高低,以1:10的比例推选师德标兵奖候选人(在得分相同的情况下,参评学生多的教师优先)。
3、候选人资格审核。由教学秘书和总支(学管)秘书联合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
4、系部评议,系部组织全体教职工投票。
5、拟定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人选。经系部党政联席会议按照得票数高低排列顺序,拟定优秀教师、师德标兵人选,推荐到学院评审。
6、最终获奖的老师在系部教师例会上述职,汇报在教育教学或师德师风方面的经验。
注:本办法由党总支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