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心理咨询与危机干预制度(讨论稿)


    作者:学生处     发布时间:2020年04月27日 17:21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意见》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基本建设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学生心理咨询与危机干预工作,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结合学校实际及当前新冠疫情等相关非公共安全因素,制订本制度。

    一、基本原则

    坚持早发现、早预防、合理疏导、有效干预,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生命教育,做好学生心理咨询与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及时有序处置学生的心理问题;注重发挥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自我成长的积极性、主动性,教育引导和帮助学生度过心理危机、恢复心理平衡,降低心理危机事件发生率。

    二、目标要求

    (一)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制定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整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牵头组织指导各教学院部开展学校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开展新生入学普查,开展专兼职心理教师、辅导员、心理委员培训等,做好学生日常心理咨询及危机干预等工作。尤其面对疫情及其他非公共安全因素影响下做好线上线下的心理健康教育与疏导工作,运用好学校网站、微信、微博、学习通等多媒体平台开展好心理健康教育和生命教育等相关工作,要畅通心理咨询热线网络服务渠道,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大学生心理健康防护和危机干预援助工作。

    (二)各院部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要高度重视本院部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依据各自专业特色、学生特点多形式多途径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要注重通过微信公众号、微信群或QQ群、公告栏、宣传栏、教室黑板报、宣传手册等方式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服务工作。重点做好返校学生心理状态评估,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生命教育,心理咨询与危机干预,将心理健康教育融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掌握学生心理动态,及时发现、疏导学生心理健康问题。

    三、工作体系

    整合全校资源,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宿舍—班级—教学院部—学校”四级工作体系,落实心理咨询与危机干预制度,为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有序推进提供保障。

    (一)一级工作体系:宿舍

    在学生宿舍中设立信息员,一般由寝室长担任信息员。明确信息员工作职责。日常生活关心他人,多与同学谈心谈话,了解身边学生,一旦发现宿舍同学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或行为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汇报。

    (二)二级工作体系:班级

    在班级中设立心理委员,全面掌握班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和思想动态,一旦发现班级同学有明显的心理异常情况或行为异常情况,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汇报。

    (三)三级工作体系:教学院部

    教学院部应认真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全面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态和思想动态。辅导员对心理关注学生每学期有至少2次以上的正式谈心谈话,院部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不定期向辅导员了解本院部学生心理健康状况,筛查出需要主动干预的对象并采取相应措施。因疫情出现心理问题学生,做好心理危机干预,避免极端事件发生。应填写《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心理关注学生信息表》备档。

    (四)四级工作体系:学校

    学校成立“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小组”)统筹全校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指导督促落实心理咨询与危机干预制度要求。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在“小组”领导下,具体组织指导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普查、心理咨询、评估转介、危机干预及后续跟踪等相关工作。

    四、相关工作

    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新形势下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培养高素质合格人才的重要途径,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任务。

    (一)强化心理咨询。面向全校师生,做好心理辅导和咨询工作,通过个别咨询、团体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书信咨询、班级辅导、心理行为训练等多种形式,为大学生提供及时、有效、高质量的心理健康指导与服务。积极宣传国家卫健委印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导原则》等相关知识,及时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心理防护,提高师生抗疫心理知识及技能。

    (二)高危预警干预。开展返校后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摸排工作,关注因疫情出现心理问题的师生,根据目标人群范围数量,开展目标人群评估,实施分类干预,做到心理问题及早发现、及时预防、有效干预。

    (三)做好应急处置。做好专、兼职咨询师值班,畅通热线电话及网络等心理咨询;落实心理工作四级网络应急反馈机制要求;建立学校与专业卫生机构的快速危机干预联系通道,为超出学校心理危机干预范畴的学生做好转介工作;坚持学生心理行为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等。

    (四)坚持重点跟踪。开展疫情返校后学生工作摸排,重点对应届毕业生、家庭贫困学生,特别是学习困难学生、失恋学生、违纪学生、言行异常学生等开展个体心理咨询及团体心理辅导等相关工作,帮助他们化解心理压力,克服心理障碍。发现存在严重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的学生,要及时报告,必要时及时转介到专业卫生机构予以诊疗。

    (五)宣贯健康知识。依托5·25心理健康月、日常健康知识宣传活动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健康宣教,如心理剧场、心理沙龙、心理知识竞赛、心理健康讲座等。积极通过心理社团、心理协会,发挥大学生在心理健康教育中互助和自助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