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抑郁症
是最常见的一种情感障碍。抑郁常被人忽视,或认为是生理疾病。抑郁症不及时治疗,10%-15%的患者有自杀倾向。
抑郁症症状诊断标准:
最近2周至少持续存在以下5个症状,并且与以前比有明显的功能改变;其中一个症状必须是抑郁心境或兴趣(或愉快感)缺乏。
症状:
1.情绪低落;
2.明显地对几乎所有活动丧失兴趣和愉快;
3.体重或食欲明显地增加或减少;
4.睡眠失调;
5.心理运动迟滞
6.疲劳或精力不足;
7.无价值感或过分的负罪感;
8.注意力和思考能力下降,做决定时犹豫不决;
9.明显的痛苦或反复出现自我伤害、自杀念头。
二. 躁狂症
躁狂症症状诊断标准:
以情绪高涨或易激惹为主,并至少有下列3项(若仅为易激惹,至少需4项),持续时间至少1周:
症状:
1.注意力不集中或随境转移;
2.语量增多;
3.思维奔逸(语速增快、言语迫促等)、联想加快或意念飘忽的体验;
4.自我评价过高或夸大;
5.精力充沛、不感疲乏、活动增多、难以安静,或不断改变计划和活动;
6.鲁莽行为(如挥霍、不负责任,或不计后果的行为等);
7.睡眠需要减少;
8.性欲亢进。
三. 焦虑症
在大部分时间内过度或持续的焦虑和担忧,持续时间超过6个月。诊断广泛性焦虑症,还需要符合以下症状:
1、很难控制焦虑忧虑情绪;
2、焦虑和烦恼一般与以下至少3种症状表现有关,
①坐立不安或者紧张、急切;
②容易疲劳;
③难以集中注意力,大脑一片空白;
④易激惹;
⑤肌肉紧张;
⑥入睡困难。
3、焦虑、担忧或身体症状给个体造成明显的痛苦和伤害。
四. 强迫症
强迫行为或观念每天至少一个小时持续感受到明显的痛苦情绪或正常生活功能明显受到了损伤,并符合以下标准:
(一) 强迫行为的症状诊断标准有:
1、重复的行为(洗手、检查)或者心理动作(祈祷、默念);
2、强迫行为目的是摆脱或者减轻痛苦情绪,或者阻止一些可怕的事情或情况发生;但强迫行为与它们试图压制或者阻止的事情之间的联系不具有现实性或者明显过度。
强迫动作的常见表现:
强迫性洗涤(洗手、洗澡、清洁衣物、个人生活用品等)
强迫性检查(门窗、电线插头、水龙头、煤气罐、某项任务等)
强迫性数数(数电线杆、树)
强迫性仪式(走方格/直线、特殊意义的固定顺序动作)
强迫性其他动作(提裤子、眨眼睛、掏口袋)
(二) 强迫观念的症状诊断标准有:
1、一些想法、冲动或者影像重复产生并持续,是强迫性地闯入意识的、不适宜的,并引发显著的或者痛苦情绪。
2、不知焦虑或者痛苦情绪是对现实问题的过度焦虑;
3、试图用其他观念或者行动忽略和压抑这些强迫观念;
4、能够认识到强迫观念是自己思维的产物。
强迫观念的常见表现:
强迫性怀疑(对自己的言行的正确性反复产生怀疑)
穷思竭虑(反复思考一些无意义的问题)
强迫性闪回/记忆/意想(反复回忆过去经历过的事件、讲过的话)
强迫性思维对立(总是出现一些对立的思想)
强迫意向(反复体验到想要作某些违反自己意愿的动作和行为的强有力的内在驱使)
五.疑病症
遗病症的症状诊断标准有:
坚信自己患有一种或多种躯体疾病,尽管反复检查,未发现相应躯体疾病,但不能消除其疑虑
不相信或不接受医生的劝告与保证
六. 精神分裂症
精神分裂症的症状诊断标准有:
(一) 一个月中的大部分时间表现出以下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症状:
1.幻觉(看到、听到、感觉到不存在的东西);
2.妄想(迫害妄想、钟情妄想、夸大妄想、被控妄想、自罪妄想等);
3.语无伦次,经常跑题或缺乏连贯性;
4.行为季度紊乱或表现出明显的紧张、僵硬的行为;
5.情绪单调、出现失语症(突然不能说话)或意志力缺乏。
(二) 如果妄想的内容很怪异,或者在幻觉中包含了一种持续评论其行为或思想的声音、或两种或更多的相互对话的声音,则可凭这一种症状可诊断为精神分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