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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安全管理制度
作者:图书馆     发布时间:2024-10-18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关闭】

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和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行,消除安全隐患,根据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图书馆是学院消防、安全的重点单位之一。本馆全体人员必须增强意识,提高警惕,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二、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消防机关及学院保卫处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常对全馆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保卫教育,认真做好防火、防水、防盗等工作。

三、由馆领导担任图书馆安全责任人,各室工作人员是本室安全工作的责任人。

四、熟悉安全保卫业务,掌握必备的消防知识,全馆职工都有责任关心消防安全工作,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和苗头,应及时处理并向馆领导汇报。

五、严禁携带危险品入馆;严禁在自习室、阅览室、借阅室等馆内场所内吸烟,若劝阻无效,报馆领导进行适当处罚,一旦发生事故,由当事人负完全责任。

六、工作人员下班后应认真检查本楼层门窗、水电和各种电器是否关好,负责关好本楼层的照明灯,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七、本馆各室的钥匙,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配制和借用。各室钥匙由专人保管,不能交由馆外人员使用,丢失和配备钥匙要通知有关人员统一配置。

八、严禁私拉电线、使用电炉。

九、馆内一切设备不经馆领导同意,一律不许外借。

十、节假日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不得擅离职守。

十一、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各室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

十二、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一般一季度一次,凡逢重大节日,须进行全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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