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学院根据(职教发〔2017〕27号)的要求,2024级建工3班缪远飞因自身原因,不想继续学业,因各种原因无法前往我校办理退学手续,故委托辅导员代为填写退学表办理退学手续。因此,建筑工程学院将依照《普通高等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1号令)、《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相关条规定,现拟作退学处理。
缪远飞同学具体信息如下表:
姓名 | 性别 | 学号 | 班级 | 退学时间 |
缪远飞 | 男 | 2024104110307 | 24建工3班 | 2025年12月29 |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6日;公示期满,若无异议,将形成退学材料报送教务处审核。
公示期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崔伟老师,联系电话:18175259705。
特此公示。
建筑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