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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拟对缪远飞同学作退学处理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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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29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建筑工程学院根据(职教发〔2017〕27号)的要求,2024级建工3班缪远飞因自身原因,不想继续学业,因各种原因无法前往我校办理退学手续,故委托辅导员代为填写退学表办理退学手续。因此,建筑工程学院将依照《普通高等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41号令)、《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试行)》相关条规定,现拟作退学处理。

缪远飞同学具体信息如下表:

姓名

性别

学号

班级

退学时间

缪远飞

2024104110307

24建工3班

2025年12月29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9日—2026年1月6日;公示期满,若无异议,将形成退学材料报送教务处审核。

公示期间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崔伟老师,联系电话:18175259705。

特此公示。

建筑工程学院

2025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