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中的认定标准和相关规定,通过各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及公示,将以下同学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9月28日至2024年10月12日)。
如有异议请至互联网学院5601办公室或联系15357107446华老师反映,校资助中心0550-3854653朱老师以及学生工作处投诉专用邮箱xsc3854653@163.com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