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令)、《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学校拟对戴华健等29名学生作退学处理,具体情况见附件。
上述29名学生中,19名学生本人到校提交退学申请,6名学生本人通过线上等方式确认退学,4名学生经所在院部调查核实,决定作退学处理,并在院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教务处对相关院部上报的29名学生的退学审批材料复核无误后,报请校长办公会审议。
经2024年5月6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对以上29名学生作退学处理,现将拟退学处理学生名单予以公告。
公告期内若有异议,请相关同学与所在教学院部联系,并按《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提出申诉,逾期不再受理。
公告日期:2024年5月7日—2024年6月6日
公告结束后,若无异议,学校将对以上29名学生作退学处理。
本公告视为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退学处理决定的送达。
特此公告。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