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纪委《关于加强五一、端午“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的通知》(滁纪发[2015]13号)要求,我院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扎实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确保清廉过节。
院党委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工作责任。学院在中层干部会议上,专题学习传达通知要求,再由部门领导通过部门会议将通知要求传达到全体教职员工,并将市纪委《关于加强五一、端午“两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的通知》在学院网站进行宣传。做到规定要求全员覆盖、全员知晓。
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在五一、端午期间加大对学院各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明确纪律要求,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违规发放福利或补贴,及其他明令禁止的公款消费、公务支出、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行为。加强车辆集中调配和统一管理,节日期间校内公车一律封存。
经检查,五一、端午“两节”期间未发现我院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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