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
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非教学部门目标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已将2016年非教学部门目标绩效考核指标发送至各处室负责人协同,敬请各牵头责任处室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考核指标提出修改意见。
要求:修改后的考核指标于本周三下班前电子稿、纸质稿交至院纪委,无修改意见的也需要零报告。电子稿交至纪委刘杰协同,纸质稿交至综合楼1013室,纸质稿要求分管院领导签字、盖部门章。
院纪委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