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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院开展《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 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9-14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关闭】

各系、部、处、室:

根据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在全省开展<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干部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现将学习宣传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统一思想

   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是贯彻党中央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要求,也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内容和有力措施。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职务犯罪的危害性和预防职务犯罪的重要性,增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认真贯彻执行对《安徽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宣传和学习。

   把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积极预防职务犯罪,确保学院广大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各部门要认真学习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检察院印发的《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联合开展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二、认真组织学习《条例》

各部门要认真组织,突出重点,学习宣传《条例》的精神实质和各项规定,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警示教育和爱岗敬业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结合部门实际,进一步增强各部门贯彻落实《条例》,抓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识和能力。

三、组织开展《条例》知识测试活动

921日,各部门要按照上级的工作方案要求,巩固和检验学习《条例》成果,组织开展《条例》知识测试活动,推动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条例》,认真把握《条例》,自觉执行《条例》。

四、加强督促检查

   学院预防职务犯罪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要按照上级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发挥领导和督办作用,加强对自查自纠工作的督促指导。

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结合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务求实效,923日前要将学习贯彻《条例》的书面材料(方案、图片、试卷等)报送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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