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系、部、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30条和市委26条规定,防止“四风”反弹,杜绝“节日腐败”,近日市纪委印发了《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自觉做到“十个严禁”,即:严禁“酒桌办公”,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借换届之机拉票贿选,组织或参与隐秘聚会等非组织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向下级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报销、摊派、转嫁费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私车公养;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赠送月饼、烟酒等节礼;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各类支付凭证;严禁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学院党委对此高度重视,要求各部门严格落实市纪委《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十个严禁”,同时要结合学院开学、新生入学和教师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引导广大教师恪守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严守师德师风“六条”红线,严格践行“三严三实”,把清正廉洁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各党总支,各系、部、处、室及主要领导要把反“四风”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严明纪律和规矩放在重要位置,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早研究、早部署、早警示,明确各项纪律要求,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学院纪委将按照市纪委《通知》的要求,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执纪监督,明察暗访。对不收手不收敛、明知故犯、顶风违纪的部门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实行“一案双查”,在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的同时,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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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滁州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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