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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松带队赴雅克食品开展“送教进企”宣传活动

5月1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正式实施。为帮助企业深刻理解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精神,全面学习了解新《职业教育法》提出的一系列制度举措及其重大意义,5月25日,全国首席职业指导师、安徽滁州职教集团秘书长、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助理、招生就业处处长穆松赴雅客食品(滁州)有限公司为职教集团理事单位代表解读新《职业教育法》。招生就业处副处长王义利、招生就业处相关工作人员及雅克食品、长电科技、盼盼食品、永强汽车、德电扬子、欧品电器等企业参加了会议。

穆松从加强党的领导、强调同等重要、加强统筹管理、推进体系贯通、明确企业主体、坚持多元办学、深化产教融合、突出就业导向、强调德技并修、完善保障机制这十个方面对新《职业教育法》的主要内容和突出亮点做了介绍,并着重对新《职业教育法》中关于深化校企合作、推动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坚持多元化办学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穆松强调,新职业教育法最重要的是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长期以来,职业教育一直是作为普通高等教育的“补充”而存在,“上不了本科才去读高职”是社会的一种固有认识。尽管一些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很有特色,毕业生的就业率、薪资水平及发展前景比一般本科毕业生要高很多,但在社会偏见的影响下,高职院校及高职毕业生依然“低人一等”。

新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三条明确规定: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穆松认为,这表明职业教育不再是被理解为一种层级的“二流教育”,而是一种教育类型。

穆松认为新职业教育法对指导学校提高育人质量非常实用,满满都是干货。比如,新法对推进职业教育产教深度融合作出了明确的、可操作性的规定。为解决长期以来产业与职业教育融而不合、学校与企业之间合而不作或者形合浅作这一难题。

新法明确提出建设“产教深度融合”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明确规定了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组织、企业等各类主体实施职业教育的权利、义务、形式及激励机制,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供了法律保障,设定了法定义务,指明了行动方向。

穆松举例说,新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深度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就业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的企业,按照规定给予奖励;对符合条件认定为产教融合型企业的,按照规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等支持,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及其他税费优惠。这一条对于企业参与产教融合从法律上给予了激励。

穆松介绍,近年来,滁州职业技术学院与博西华、长电科技、惠科等200余家企业保持深度合作。穆松表示,尽管我校开展校企合作较早,与企业的合作基础、发展态势也都不错,校企合作依然还有深入的空间,双方都有大展拳脚的天地。新职业教育法实施后,我校将更加自觉融入产教融合大格局,坚持与高水平企业开展深层次合作,打造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开放性共享型技术技能创新平台,产出一批科技创新成果,建设示范性继续教育基地、示范性职工培训基地,开创校企合作走深走实新局面。

与会企业代表纷纷表示此次“送教进企”的活动是一次非常好的学习机会,新《职业教育法》的实施对于企业来说是很好的契机,进一步优化了职业教育改革,推动了技能型、专业化人才的培养,为制造型企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希望各企业共同努力,继续与我校深化合作,为滁州职业教育的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作者:胡晓璇

审核:王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