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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的通知

作者:谭康慧     发布时间:2017-12-17     信息来源:院团委      阅读次数: 【关闭】

201725

关于印发《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为了更好的开展青年志愿服务工作,明确各青年志愿组织职责,现印发《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请各团总支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共青团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1215


附: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由志愿从事社会公益、社会服务事业的在校学生组成的学校性公益团体。

第二条: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接受共青团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宗旨——通过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推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为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全面进步作出贡献。

第四条: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行为准则: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团结、自愿。

第五条: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志愿服务精神: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间。

第六条: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工作,遵守校纪校规,立足校园,服务社会。

第二章 任务

第一条:培养当代大学生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健康成长,进一步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

第二条:多渠道加强学校大学生青年与社会的接触,进一步开展青年社会实践活动,拓展大学生青年的知识面。

第三条: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为学校公益、社会服务、扶贫济困、帮助孤残、青少年援助、科技推广、医疗保健、环境保护、公共事务、城乡发展,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等公益事业提供志愿服务,为具体特殊困难以及需要帮助的社会成员提供服务。

第四条:定期召开会议,学习相关文件精神,交流经验研究部署工作。

第五条:制定各个时期青年志愿者活动推进计划,领导和协调协会各部门工作。

第六条: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承担校风建设和校园美化等方面活动,为图书馆、食堂等大型公共场所提供义务活动。

第七条:指导协调监督各系部志愿者组织分队的工作,并定期面向全校公开招募志愿者,做好青年志愿者的培训工作,培训各系部的管理者,更好的开展志愿服务。

第八条:定期向学校各部门通报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活动情况,新闻官网、微信公众号支持做好志愿者活动的宣传工作。

第九条:开展与其他院校青年志愿者组织和社会团体的交流活动。

第十条:弘扬正气,倡导友爱奉献,促进校园良好风气的形成,为我校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贡献。

第十一条:培养我院青年的公民意识、公共道德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

第十二条:志愿者活动成为我院青年接触社会的窗口,培养我院青年适应社会与社会交往的能力。

第十三条:组织、策划各个时期全校青年志愿服务活动,协调、指导各(院)系青年志愿者开展具有专业特色力所能及的志愿者服务活动,推进志愿活动持续、有效、深入开展,提高志愿者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四条:维护和代表青年志愿者及志愿者的合法权益,致力于推进志愿者行动的规范化建设,为志愿者行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第十五条:开展青年志愿者工作的理论研究,总结推广经验。

第十六条:组织开展全院优秀青年志愿者与优秀志愿者分队的先进评比与表彰工作。

第三章 会员

第一条:

(一) 志愿者是指不为物质报酬、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

(二) 凡承认本协会章程的有志于为人民服务的我校青年,提出入会申请,经审查通过,即可成为本协会会员。

第二条:

(一) 年龄在18—35岁之间的我校在册学生及教工均有机会加入本协会,成为本校青年志愿者。

(二) 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 具备与所参加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本人书面申请,上报协会批准。

第三条:

(一)有向协会推荐会员的权利和义务,有要求本协会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

(二)要求本协会帮助解决在志愿者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各种先进活动中享受同等权利。

(三)有退会的自由,也享有对本协会活动做出显著成绩的会员给与表彰的权利。

(四)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五)对协会的工作进行监督,优秀志愿者服务工作向团组织、志愿者组织提出意见或建议。

(六)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享有优先参加学习、培训的权利。

第四条:

(一)遵纪守法、履行志愿服务的承诺、遵守本协会的章程、执行本协会决议。

(二)参加本协会活动,及时完成本协会委托的任务。

(三)宣传本协会宗旨、维护本协会声誉,以实际的行动扩大志愿者精神和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对社会的影响。

(四)关心协会的工作,积极参与协会开展的各项社会公益活动。

(五)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精神,主动关心社会,关心他人。

(六)主动向协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可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会长等部门负责人提出)。

(七)向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八)本协会实行入会和退会自愿原则。相关负责人可决定接纳有关人士为协会会员,会员退会时,可以书面形式向会长提出申请,经过会长批准通过方可退会,并交回工作证。

(九)会员如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相关负责人表决通过给予除名。除名者需交回工作证。

(十)协会负责人将表彰和奖励在志愿服务中突出的成员。

第五条:

(一)会员必须严格遵守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志愿者协会公开的社会服务承诺,服从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志愿者协会的统一调度。

(二)会员上岗服务必须佩戴统一标识、统一着装,服装由协会统一制发。

(三)在提供服务时,会员须在“志愿汇App”按时签到与签退,并由服务对象确认。

第三章 青年志愿者活动记录、考核、评估

第一条:青年志愿者经过培训后,由招募者对其进行考核,合格颁发相应证件及配套物品,安排服务任务,并认真、准确的登记服务小时数。“志愿汇App”主要用于记录志愿服务情况,是青年志愿者评奖依据、荣誉证明,并将载入学籍档案。小时数记录明确为志愿者为服务对象进行服务工作的时间,凡与服务工作无关的耗费的时间均不计入服务小时数内(休息和往返时间等)。青年志愿者活动组织者为活动进行的前期准备工作不计入服务小时数内。

第二条:青年志愿者的考核与评估,由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及各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根据“志愿汇App”记录进行考核,在了解志愿者参加服务活动表现的基础上,以完成服务的时间为基本条件,参考所参加活动的效果以及反馈意见进行评估,一学期汇总一次。对于完成30小时/年的青年志愿者,可以采纳每学年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评优,并由院团委颁发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荣誉证书。对于无故不完成任务者,给予批评与教育,并责成其改正。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一条: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青年志愿者协会会员大会选举,报共青团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审核批准后产生。

第二条:对积极参加本会的活动、努力完成本会交办的任务并取得显著的个人及团体会员,经协会讨论决定,报学校批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关心、支持和参加志愿者活动并为志愿者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可授予荣誉称号。

第三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将青年志愿者协会中的部门独立出本协会。

第五章 附则

第一条:《章程》修改程序:本章程程序修改时,由共青团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提出,并说明理由,经全体会会员通过,报办公室审查备案。

第二条:本章程自共青团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属于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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