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青发〔2016〕20号
关于印发《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管理条例》的通知
各系团总支:
为了更好的开展青年志愿服务工作,明确各青年志愿组织职责,现印发《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管理条例》,请各团总支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管理条例
共青团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年11月30日
附: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管理条例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青年志愿者概念
1、志愿工作是指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及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
2、青年志愿者即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志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青年。
3、本规定所称的青年志愿者,指的是在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正式登记注册的青年志愿者。 一般应符合如何如下条件:响应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招募,自愿报名,愿意接受青年志愿者服务组织安排,为需要服务的人或事提供服务;自愿服从《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管理条例》。
第二条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宗旨是: 通过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推动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生整体素质,为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全面进步作出贡献。
第三条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口号是:团结青春的力量,获得美好的世界。
第四条 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是在院团委领导下指导、协调全院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机构。各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是在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管理、指导下具体开展系级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机构。
第五条 各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是在院团委领导下,管理、协调本单位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的机构。各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应服从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指导、协调,并逐步健全自身组织机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系。
第六条 各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要立足本系部,结合所学专业,积极开展各种有特色、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并深入开展社区援助活动,把志愿服务意识深入青年的心中,建立符合青年自身发展的运作机制。
第七条 加强青年志愿者规范管理,就是在青年志愿者的招募、培训、服务、考核、评估等方面,建立并实施一套相对可行的制度。这是青年志愿者队伍建设的重点,是青年志愿者服务组织网络发挥作用的基础,是广泛动员更多的青年参与志愿服务,提高青年志愿者素质与技能的必要手段是推动青年志愿者行动朝着规范化方向发展,最终建立起既有学院特点,又有地方特色的青年志愿者服务体系。
第二章 管理 条 例
第一条 青年志愿者服务要求
1、 为环境保护、社区发展、等公益事业提供服务;
2、承担临时性、突击性志愿服务任务(如大型服务活动等);
3、其他具有专业技术特长要求的志愿服务工作(如社会实践活动“三下乡”等);
4、其它需要提供志愿服务的项目。
第二条 青年志愿者招募
1、招募:由青年志愿者服务机构在深入了解服务需要、明确服务项目,明确服务任务后,发布需求信息,提出招募要求,接受应招者报名。
2、招募形式:
院级招募:通过院团委等组织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
系级招募:通过系组织动员、发动青年,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名应招。
第三条 青年志愿者培训
青年志愿者原则上需经过培训后安排服务任务。
1、培训内容:
青年志愿者基本概念:包括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发展情况,志愿服务的宗旨、信念,志愿服务的有关规定等。
志愿服务必须的技能:一些专业技术的志愿服务还需对志愿者进行专门训练。
2、培训方式:
a、对长期的活动等应在安排服务任务之前进行集中的、统一的培训;
b、对突击性的、紧急的服务任务,如服务大型活动、参与社会服务等,可由志愿服务的组织者视需要决定培训。
c、对学院的青年志愿者骨干,院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每年原则上举行2-3次培训,以及1-2次现场交流会。
第四条 服务规范
1志愿者服务规范:
a、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必须严格遵守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志愿者协会公开的社会服务承诺,服从“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志愿者协会”的统一调度
b、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上岗服务必须佩戴统一标识、统一着装,服装由协会统一制发;
c、在提供服务时,须如实填写《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登记卡》,并由服务对象确认。
d、“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志愿者协会服务证”系证明志愿者身份之用,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
e、“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志愿者协会服务证”和“《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登记卡》”应妥善保管,如有遗失,立即向协会申请补办。
2. 各级服务组织工作职责:
a、招募热心奉献的青年志愿者。
b、按需求内容将青年志愿者和求助者结对,积极协调帮助解决求助者的困难。
c、热情接待求助者的来电和来访,及时解答有关询问。
d、积极协调社会力量,扩充志愿者协会的社会成员单位,增强服务的服务实力。
e、组织安排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话动。
f、对服务活动情况进行了解、记录、分析和宣传,组织校内外新闻单位对典型事例进行宣传与报道等。
g、对志愿者和求助者进行管理。
h、对服务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
3.工作人员职责:
a、学院各级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有事需提前请假,不得无故缺勤。
b、学院各级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工作人员在接待中要做到热情、周到、细心、耐心。
c、学院各级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工作人员不得假借工作之便为不在服务范围内人员提供便利。
d、学院各级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工作人员需及时掌握服务情况,发现典型并整理反馈至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
第三章 活动记录、考核、评估
第一条 青年志愿者经过培训后,由招募者对其进行考核,合格颁发相应证件及配套物品,安排服务任务,并认真、准确的登记服务小时数(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先行安排任务,待服务结束后,再颁发登记表并补记服务小时数)。《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登记卡》主要用于记录志愿服务情况,由志愿者服务对象如实填写并签字或以其它方式确认,《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登记卡》是青年志愿者评奖依据、荣誉证明,并将载入学籍档案。小时数记录明确为志愿者为服务对象进行服务工作的时间,凡与服务工作无关的耗费的时间均不计入服务小时数内(休息和往返时间等)。青年志愿者活动组织者为活动进行的前期准备工作不计入服务小时数内。各系要根据《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登记卡》认真填写系的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情况。
第二条 青年志愿者的考核与评估
由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及各系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根据《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登记卡》记录进行考核,在了解志愿者参加服务活动表现的基础上,以完成服务的时间为基本条件,参考所参加活动的效果以及反馈意见进行评估,一学期汇总一次。对于完成30小时/年的青年志愿者,可以采纳每学年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评优,并由院团委颁发滁州职业技术学院青年志愿者荣誉证书。对于无故不完成任务者,给予批评与教育,并责成其改正;对于有特殊困难的志愿者,应考虑其具体情况,允许其中途退出。
以上条例解释权归共青团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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