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贤志,男,1972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二级警督,1991年12月参加工作,1995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历任滁州市公安局办事员,市看守所办公室副主任,保障中队中队长、副所长,市拘留所所长等职,多次受到市公安局嘉奖,2008年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2014年3月25日,鲁贤志同志在完成24小时值班任务后,于26日早上在参加市公安局组织的赴小岗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学习活动时,因积劳成疾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去世,终年42岁。
他服从命令、忠于职守,始终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忠实地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2012年,鲁贤志调入拘留所主持工作,整整一个月的时间,他吃住在所里。对工作各个环节进行督促检查、跟踪指导,及时发现并纠正民警工作中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在他的带领下拘留所各项工作逐渐走上正轨,实现了“安全无事故、民警无违纪”目标,连续两年被评为达标所。两年来,拘留所荣获市局集体嘉奖一次,多名民警荣获市局表彰、嘉奖。
他爱岗敬业、任劳任怨、淡薄名利、清正廉洁,保持了一名共产党员的优秀品质。
自1996年到公安监所工作,从事监管工作18年来,他总是秉公办事,不徇私情。看守所的民警直接面对犯罪嫌疑人,天天和他们打交道,又因为环境相对封闭,极易受到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拉拢腐蚀。“看守看守,一要看得牢,二要守得住。“这是鲁所长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也是他多年监管工作的经验总结。
他扎根基层,甘于奉献,舍小家顾大局,长期以来,他把对亲人、对家庭的爱深埋心底,一心扑在公安监管事业上,默默无闻地把一件件平凡的小事做实、做深、做细、做透。
“鲁所长平时常跟我们说,看守所工作看似简单,看似轻松,实则重任在肩,风险很大,压力很重;看守工作要在‘看’字上下功夫,在‘守’上做文章,看出门道,守住平安。”看守所的民警们把这句话,不仅记在了心中,更化为践行的标准。
为了照顾家在外地的民警,让他们能与家人团聚,春节期间他值了5天3夜的班。为解决伙食费不足问题,他就带领民警利用菜地,开展生产,自给自足。无论自己家中有什么急事,无论朋友有什么喜事,只要值班的时候,鲁贤志决不会离开看守所半步。即使到了下班时间,他也仍然在拘留所里来回巡视,协助值班民警组织被拘留人员的队列训练和就餐。忙完了这些,他又回到了办公室着手规范各项管理工作,与其他所领导研究如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因为他把全部的时间都留给了他热爱的工作,他没能在八十多岁的母亲身边尽孝,没有时间照顾生病在床的妻子,没能辅导过一次高中在读的儿子的学习。他总说等我不忙的时候,我再陪你们。最终他也没能实现这小小的心愿,而这一奢望终将成为一生的遗憾。
今年2月份以来,他全身心地投入到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处处以身作则,聚焦“四风”问题,着力在学习领会、查摆问题,立整立改、转变作风等方面狠下功夫,直至生命最后一刻。鲁贤志用他短暂的警察生涯诠释了人民警察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用踏实的工作体现了人民警察的优良作风,用实际行动践行了沈浩精神!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