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保卡服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根据滁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教育体育局三部门关于转发《人力资源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文件,及《安徽省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 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意见(试行)》第一条:本省境内根据国家规定批准设立并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各类院校(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院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以下统称高校)招收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位)以及非在职研究生统一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二、承办机构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计划财务处。
三、服务对象
学院在校学生
四、服务条件
所有被学校正式录取的各类学生,在校期间可办理大学生居民医保。已办理城镇居民医保或农保的学生可提出申请不参加大学生居民医保。
五、服务流程
1、每年9月份计划财务处根据市医保中心通知,为全院在校校办理居民医保投保工作,当年录取的新生根据院学生处提供的实际报到名单办理参保。
2、医保中心根据学院提供的参保名单,为学生办理医保入户手续,新参保人员统一办理医保卡。学院领取医保卡后统一发放到各系部,学生凭卡办理医保住院及报销手续。
3、医保卡丢失后,学生需要持身份证到到滁州市社会保障卡办理中心挂失,并重新补办。
六、服务时限
根据市医保中心工作进度安排。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
学院根据市医保中心规定的收费标准,按年代扣医保费用,首次办理社保卡免收工本费,补办卡由社保中心按规定办理。
八、咨询方式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计划财处务
电话:0550-3854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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