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
根据市财政局统一安排,结合《学院预算管理办法》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即日起开始2019年度经费预算编制工作。请各部门认真研究本部门工作任务,充分论证拟于2019年申报的支出项目,科学合理编制2019年度经费收支预算。各部门2018年已列入预算安排,但因故未能执行的项目,2019年预算编制时需要重新申报并作必要标注,否则会影响项目2019年度正常执行。
各部门2019年度预算申报请于2018年7月20日前完成,其中部门一般经费预算经分管院领导签字后交财务处汇总;教学部门资产购置、教学维修预算经分管院领导审核后报送实训中心;行政部门资产购置预算经分管院领导审核后报资产科。实训中心、资产科对各部门上报的资产购置预算进行汇总后,需要及时提请院领导研究并安排专家论证,于2018年8月10日前将最终纳入预算的项目报计划财务处汇总。
2019年经费预算的具体编制要求、编制方法及相关表格见附件。
计划财务处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