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教函[2023]7号
关于滁州职业技术学院老年大学2023年度
优秀教师、优秀学员及精品课程评选的通知
老年大学各系部、各分校:
为认真落实好《安徽省老年教育条例》和《安徽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省属公办高等学校加快举办老年大学的通知》的任务要求,依据《滁州职业技术学院老年大学工作方案》,老年大学拟对2023年教学及管理工作进行总结评价。具体情况如下:
一、评选优秀教师:占授课教师比例15%-20%;
二、评选优秀学员:学员数30人以下的班级,可推荐1人;学员数30人以上的班级可推荐2人;
三、评选精品课程:按照附件执行。
评选结果将择期统一发布。
具体评选依据见附件
附件1: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附件2:优秀学员评选办法
附件3:精品课程评审认定办法
附件1
优秀教师评选办法
学校每学年举行评选表彰奖励优秀教师活动。由老年大学办公室牵头、各教学分校/教学点实施评选工作,最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比例为教师总人数15—20%。优秀教师评选办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正式聘用时间满一年的授课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及道德素养
1.思想上、政治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3.热爱老年教育事业,积极宣传老年教育的办学宗旨,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奉献精神;
4.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宽以待人,严于律己,团结他人;
6.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在学员中有较高威信。
(二)教学工作
1.能够胜任专业教学工作,出色完成教学及相关任务;
2.教学业务基本功扎实,备课认真,教学计划完整;
3.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调课;
4.师生关系融洽,课堂纪律良好;
5.注重仪表,举止文明,授课生动。
(三)能力特色
1.教学工作有特色(所教课程被评为本校精品课);
2.工作有创新(有可推广的教学经验及方法);
3.得到学校与学员的一致好评(得分达90份以上);
4.有一定教学教研成果(公开课、示范课);
5.编纂教材、教学教研论文、总结,并为本校《滁州老年教育》提供稿件;
6.指导学员参加市级以上专业技能比赛、演出并获荣誉等。
三、评选程序
1.由办公室根据平时随堂听课情况、各分校听课评课、教学评价等平时考评结果,结合评选条件进行初评,经考察审核合格后,推荐并上报校长办公会;
2.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向全校公布。
四、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被评上优秀教师的,在下学期开学动员会上予以表彰。
附件2
优秀学员评选办法
学校每学年举行评选表彰优秀学员及优秀班长活动。由老年大学办公室牵头、各分校及授课教师负责组织实施评选工作,最后报校长办公会审定。评选活动方案如下:
一、评选时间
每学年结束。
二、评选范围
优秀学员原则上30人以下每班1名、30人以上每班2名;班级人员数量按照实际学员数计算。
三、优秀学员评选条件
(一)在本班学习满一年;
(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上课认真听讲,到课率高,积极完成学习任务,成绩优秀;
(四)品德高尚、尊师敬老、团结友爱、乐于助人;
(五)积极参加各学会及志愿者活动。
四、评选程序
(一)优秀学员评选在征求教学分校/教学点及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由各班班主任推荐人选,教务处审核、汇总后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二)经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向全校公布。
六、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
则,被评上优秀学员,在下学期开学动员会上予以表彰。
附件3
精品课程评审认定办法
老年大学精品课程建设是学校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综合性的系统工程,是推进老年大学更新教学观念、创新教学管理、提高教学水平的重要举措。为了推动精品课程的建设,特制定如下评审认定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开展精品课程的评审认定,促进学校加强精品课程建设、创新教学管理、改善教学条件、提高师资队伍素质,进而带动办学水平的提高。评审认定精品课程既要注重相关条件,更要注重精品课程的质量,突出改革创新和示范作用。
二、量化指标
根据《精品课程评审认定标准》(附件1),评审总标准分为100分,每个子项均分为4个档次,“全部达到”权重为1、“大部分达到”权重为0.8、“基本达到”权重为0.6、“部分达到”权重为0.4;总加分10分。精品课程要求评审分数达到90分以上(含加分)。经评审认定为精品课程的,颁发证书。同时对精品课程实行动态管理,两年后复查。
三、申报评审的工作程序
(一)老年大学成立精品课程评审小组,负责全市精品课程评审工作。
(二)申报分校及教师对照精品课程评审认定的条件,对申报的课程进行认真总结,并进行自评,提出推荐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书面总结材料和《申报表》(含纸质和电子版)报送老年大学办公室。
(三)精品课程评审小组组织初评,程序为:到申报校实地察看教学场所和设施、听课、召开师生座谈会、查阅有关资料,进行评议并评分。
(四)精品课程评审小组召开会议确认评审结果,对符合精品课程条件的予以认定。
(五)对认定为精品教程的,下发通知并颁发证书。
四、有关要求
(一)精品课程的评审认定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希望各分校按照本通知要求,加强领导、统筹规划,结合实际开展创建工作。
(二)评审认定工作要严格按照条件和程序进行,做到客观、公正。
(三)精品课程原则上每两年开展一次。
(四)通过评审认定推出一批质量较高的精品课程,向上级推荐。
精品课程评审认定标准
一、教师与教学(80分)
1.师德师风:教师遵纪守法,热爱老年教育,师德师风高尚,治学严谨,尊重关心学员,与学员关系融洽。(10分)
评价依据:提供学员评价资料
2.职称:本课程主讲教师专业职称不作要求,但必须任课1年以上。(5分)
评价依据:提供相关材料
3.业务能力:教学能力强,有较强的驾驭教材和组织教学的能力
备课充分,教案规范;教学严谨,按教学进度上课;积极开展教研活动。(10分)
评价依据:提供近1年的教案,主讲教师1次公开课记录等。
4.教学效果:注重体现以学员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教学理念;能够根据教学特点及学员层次制定明确的授课目标,教学设计合理,教学内容信息量适中,效果好;学员人数保持相对稳定,到课率达65%以上,“评教”优秀率达90%以上。(10分)
评价依据:提供近1年学员到课率表格,近1年学员“评教”表等。
5.方法手段:教学中能使用现代教学技术手段和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教学特色鲜明,课堂气氛活跃,学员参与度高,师生互动效果明显,实现愉快学习。(10分)
6.课外活动:第二、第三课堂活跃,活动有计划、有安排、有记录,成效明显。(5分)
评价依据:提供活动计划与相关活动资料。
7.加分:近1年本课程教师在市级以上部门刊物发表教学研究或学术论文。(一篇加5分,最多加15分)
评价依据:提供刊载论文材料。
8.加分:教师组织学员在市级以上部门组织的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一项加5分,最多加15分)
评价依据:提供获奖证书等。
二、教学条件与教学管理(20分)
9.教学大纲、教材:有符合本课程实际的教学大纲,有一套适合本课程教学的自编或选用的规范教材。(20分)
评价依据:提供教学大纲、教材。
三、加分(20分)
10.加分:自编教材规范,师生反映良好,并已连续使用1年以上。(每一种自编教材加5分,最多加10分)
评价依据:提供自编教材。
11.加分:实地评审时,提供的资料完整、详实的,给予适当加分。(最多加10分)。
三、精品课程的必备条件
1.本课程有教学大纲,有相对稳定、规范的教材(含自编或选用),有教案;
2.本课程在申报校已连续开课1年以上;
3.特例:课程被市级以上单位评选为“优秀”及以上的直接入选。